各系:
为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6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就业积极,原则上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场招聘会1次以上。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一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各系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系2016届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
系 |
毕业生人数 |
名额 |
系 |
毕业生 人数 |
名额 |
土木建筑工程系 |
286 |
12 |
中文与影视传播系 |
276 |
10 |
机电工程系 |
261 |
10 |
外语系 |
274 |
10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 |
479 |
20 |
经济与管理系 |
611 |
24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
304 |
12 |
艺术设计系 |
306 |
12 |
生物与环境工程系 |
143 |
6 |
音乐系 |
44 |
2 |
政法系 |
88 |
4 |
合计 |
3072 |
122 |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各系推荐。各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推荐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学校审定。学校全面审核各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长沙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等受到处分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3.请各系在12月31日前将:《长沙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含评选条件相关复印件材料)(见附件1)、《长沙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各一份纸质材料报送至第一综合楼107室,并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4.联系人:廖生成 联系电话:84261304 电子邮箱:58446564@qq.com
附件:
1.长沙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长沙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长沙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