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转出规定:
1、数量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实现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总量控制和各专业数量控制。具体控制指标依据学校教务处具体通知为准。
2、集中办理原则。学生转专业时间统一依据每学年学校教务处关于转专业工作通知进行集中办理转专业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3、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允许以参加学院内考核方式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4)其他学校设定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转入的规定:
1、指导思想: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考核重点放在对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学习成绩考核:期末考试成绩情况,特别是基础理工课程和专业课程成绩情况。
3、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接受学生数的专业,或为文科类转入理工类学生,依据专业特点,组织考试,并结合面试考核的成绩,进行加权计分排队,成绩高者优先录取。